2026-06-26 1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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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职人员都很关心一个话题,就是在职期间不能参与的营利活动有哪些?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公职人员不能参与的营利性活动,主要分为以下6 类:
一是不能经商办企业,不管自己开公司、开店、开工作室、搞个体工商户,或是和他人合伙合资办企业、入股分红,还是在幕后当 “影子股东”,让亲友代持股份,在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这些统统不行。
二是不能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 证券。
三是不能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
四是不能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利用职务便利牵线项目、介绍业务、拿 “中介费”“好处费”。采购、审批、监管中收回扣、返点。帮人办事收 “感谢费”“信息费”,这些都属于权钱交易。
五是不能违规兼职取酬。未经组织批准,不能在企业、协会、商会兼职。即使经过批准兼职,也不能领取工资、奖金、顾问费或红包。
六是不能在退休离职后违规任职。在规定的禁业期内,不能去原管辖业务相关的企业当高管、做顾问,或者自己开公司做老本行,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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