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30 14: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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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闻里,我们常听到落马官员因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被判重刑,不少人问,数额特别巨大,到底有多大?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罪的数额标准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数额较大:3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
第二档,数额巨大:2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
第三档,也就是大家常常听到的 “数额特别巨大”,它指的是贪污数额 在300 万元以上。
司法解释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还有一个重点:量刑的时候,也不是单纯的看金额,还要看还有没有“其他较重情节”。
即便贪污金额在 150 万以上、不满 300 万,只要存在法定的其他较重情节,就可以按数额特别巨大来量刑。
有人问,什么是其他较重情节,司法解释讲了六种情形: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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