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7 11:50:04
浏览:
公职人员在职的时候贪腐,退休之后才案发,那已经拿到手的养老金,是不是就安全了?答案是否定的。今天我就来讲一讲相关的规定。
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依然可以立案调查。如果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要按照规定相应调整享受的待遇。
简单讲,就算已经办完退休,只要查实在职期间的贪腐行为,责任照样追究,待遇照样调整。
退休待遇会不会全部取消,要看判刑的情况和处分的结果。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含宣告缓刑,应当予以开除;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也应当开除。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后可以不予开除。
一旦依法应当开除,从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公务员、参公人员全套体制内的退休待遇,退休金、各类补贴、公职相关医疗保障全部取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4 年 10 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了改革,公职人员从此开始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被开除后,2014 年 9 月 30 日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认定;但 2014 年 10 月之后个人实际缴费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予以保留,刑满释放后,可以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处理,并不是所有社保权益全部清零。
如果没有被开除,在缓刑考验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停发全部退休费,按照原基本退休费的 60% 发放生活费,考验期内不参与任何待遇上调。
等到考验期满、刑罚执行完毕,刑事处罚终结。基本退休费直接按原标准降低 40% 发放,各类补贴按办事员最低标准核定,往后每一次待遇调整,都按办事员标准执行,
提醒大家:这套标准仅适用于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另一套规定。
除了待遇调整,违法所得也会被全额退缴。
新闻推荐
recommendation
新闻推荐
recomme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