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3 1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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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清楚,监察委到底监察哪些职务犯罪行为?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这个话题。
依据《监察法》第11条,监察委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监察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各类犯罪的具体罪名。结合这两部法规,监察委主要监察以下职务犯罪行为:
一是涉嫌贪污贿赂类的职务犯罪。
二是涉嫌滥用职权类的职务犯罪。
三是涉嫌玩忽职守类的职务犯罪。
四是涉嫌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类的职务犯罪。
五是涉嫌徇私舞弊类的职务犯罪。
六是涉嫌浪费国家资财类的职务犯罪。
七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类的职务犯罪。
八是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犯罪。包括破坏选举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等。
监察委对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监察已经实现零容忍和全覆盖。公职人员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一定要懂得,权力是公器,不是私产;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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