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3 1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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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退休公职人员问,退休后想发挥余热,到底哪些事能干?这是一个好话题,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这对退休公职人员有两层限制
一是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离职后三年内受限,其他公务员离职后两年内受限
二是不能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营利性组织担任职务,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所以,退休公职人员发挥余热,必须不触碰法律红线
一是必须在禁业期后。
二是从事与原工作业务不相关的活动。
三是参加公益性活动则不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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