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6 15: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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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里,高俅为干儿子高衙内的一己私欲,给林冲设了一个局:先让人把一口宝刀卖给林冲,再以太尉身份召他进府看刀,把人骗进白虎节堂——那可是大宋的军机重地,严禁携带兵器入内。林冲前脚刚踏进去,高俅后脚就现身,一句'手持利刃、擅闯节堂、意图行刺',就这样把这位声名显赫的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关进了监狱。
随后,林冲被刺配沧州,妻子自缢,家破人亡。
这套操作,表面看步步合法:他是太尉,有权召见下属;白虎节堂归他管,他有权处置闯入者。但权力一旦披上合法外衣去干违法的事,才是真正可怕,因为它让迫害看起来就像执法。
放到今天,《刑法》第397条写得清清楚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徇私舞弊的,处五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下面,我们逐条分析高俅的行为:
首先,主体合格。 高俅是殿帅府太尉,执掌全国军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满足身份要件。
其次,高俅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滥用职权。 高俅确实拥有召见下属、管理白虎节堂的职权,但他行使权力的目的完全背离了公务职责,不是为了国防军务,而是为了给干儿子谋私利。披着合法的外衣,滥用职权。
第三,高俅的主观故意是徇私舞弊。 从卖刀到传唤到诱入节堂,全程主动设局、伪造罪证,为私情打压无辜,属于法条明确规定的'徇私舞弊',有加重处罚的情节。
第四,造成了重大损失。 林冲被流放、妻子自杀,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重大损害,既符合'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也符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件。
四个要件,一个不少。高俅这种假公济私、蓄意害人的徇私舞弊情形,量刑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说到底,滥用职权罪指的是,手握公权力的人,故意滥用手中权力,无论是越权办事还是在职权内假公济私,只要最终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后果,就构成犯罪;有徇私舞弊情形的,还要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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